偶然在電台聽到一段年青人的訪問,其中有小朋友說,參加了某課程後,學會了「幽默感」。
能「學會」的,叫做「知識」。看了書,知道愛因斯坦說,E=MC^2,你就由不會變成會。
知道了原來腳踝鎖緊,使勁踼下球的側面,角度適中的話,就能踼出「內彎球」,但踼了多次,還是不行。結果練了一個暑假,終於掌握了。這種明明知道,卻就是在開始時做不到的,叫做「技術」。
明白背後原理,按照「教育」所指定的方法練習,好像有一點點眉目,但,就是怎練習,還是與「辦得到」的人很不同,而這種不同,決不是單純的一種「距離」。這時可以肯定,你追求的,是一種「態度」。
幽默,是一種態度。
那種揮灑自如,那種神韻,那種無需刻意經營的、漫不經心的、介乎有意與無意間的一份才華,你說這些,竟能在課室找到??
要蘊釀出一種態度,一份才華。需要天份,需要體會,需要際遇。所以,不易。甚至不得不承認,會的人,自然會,不會的,就是不會。學不來,習不果。苦練,只可以控制「量」,卻無法改變「質」。
現今世人過份神化「上堂學習」這種模式,甚至,人們更下流地,只把才華賤化為一張証書。從而分類出他們井底世界中的「優勝劣敗」。
2009年9月8日 星期二
幽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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